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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象:农村改革突破阶段的艰难历程

发布时间: 2020-11-02

 

 

 

 

作者 |  

(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第一届获奖者、原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编者按:作者吴象一生焚膏继晷、文牍如山,他写过的最有影响力的一篇文章是《阳关道与独木桥》,此文发表于1980115日的人民日报,1984年获第一届孙冶方经济科学奖。19809月,中央就农业责任制问题召开了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会议,会上对包产到户争论激烈,当时的贵州省委第一书记池必卿支持包产到户,针对反对意见,他说了一句:“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吴象就以这句话为标题,以中央75号文件为背景,撰文全面论述包产到户的产生、利弊。他认为,包产到户不是资本主义,而是联系产量责任制的一种形式,旗帜鲜明地给予支持。这篇文章发表后,社会反响强烈,作者收到600多封读者来信。

 

 

本次推文是作者2003年写成,原题为《历史在这里拐了一个弯》,

以此形容上个世纪80年代前期农村改革重大历史转折的艰难历程。

 

中国改革从农村开始,这话没有错,但不完全准确。准确地说,应该是中国改革首先从国有企业扩大自主权开始,最先在农村突破。

 

改革的前哨战

 

改革首先从农村突破,农村改革首先从安徽突破,这同样不是偶然的。因为:第一,安徽是受“左”倾错误折腾的重灾区。1977年全省28.7万多个生产队,只有12%能维持温饱,67%人均年收入低于6040元,不少人仍在饥饿线上挣扎。第二,60年代初曾希圣当政,曾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责任田”,农民尝过包产到户的甜头。第三,当时有一个勇于开拓、团结奋进、实事求是的领导班子。

19776月,万里被任命为粉碎“四人帮”后新改组的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二三把手顾卓新、赵守一也是新调来的。他们走马上任,采取果断措施排除派性干扰,使一大批被关在“牛棚”里的领导干部重新走上地、县工作岗位,全省很快建立了新的秩序,大局得以稳定。紧接着,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反复讨论,省委11月制定了《关于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简称“省委六条”),强调农村一切工作要以生产为中心;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允许农民搞正当的家庭副业,产品可到集市上出售;生产队实行责任制,只需要个别人完成的农活可以责任到人。这实际上是最初在一个省的范围内的拨乱反正,当时虽然不可能废除“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却明确提出了以生产为中心的方针。

“六条”使安徽农村出现了蓬勃的新气象,农民的积极性大为高涨,各种形式的责任制迅速发展。

万里说:“只要能增产、增收、增贡献,就是好办法,就可以试验,‘六条’也可以突破。”

1978年,安徽遭到罕见的严重干旱,到了9月,减产已成定局。万里又提出,要面对现实,减了产就是减了产,不能打肿脸充胖子。非常时期要采取非常措施,省委常委讨论决定,“借地”给农民度荒,谁种谁收谁有,国家不征公粮,不派统购任务。

在此背景下,肥西县山南公社冒出了“包产到户”。几个月后,普遍实行“大包干到组”的凤阳县又冒出了小岗村的“包干到户”。“包干到户”和“包产到户”当时都是违法的,而“包干到户”连生产队统一核算、统一分配也取消了,几乎和集体经济彻底决裂,可以说更是严重的违法。但县委书记陈庭元把这一星星之火保护下来了。

197812月的一个寒冬之夜,小岗18家户主加村干部共20个人,在昏暗的马灯光下,一致商定秘密把土地分到户,如果事情败露,干部坐牢,大家负责送牢饭,并将其子女抚养到18岁,决不反悔,并写成契约,每个人都郑重地在自己的名字下按下17个手印和3个名章,以示信守。这份材料现存于中国革命博物馆,馆藏号为GB54563,已成为珍贵的历史文物了。小岗的秘密不久就被县委书记陈庭元发现,但他没有声张,反而采取保密措施予以庇护,因此1979年整整一年,此事竟无人知晓。

 

 

 

 

其实,距凤阳不远的来安县,也有七八个村搞了包干到户,县委书记王亚美冒着风险暗中批准并给予支持、鼓励。因为是“天高皇帝远”的偏僻之地,也秘密存在了下来。

肥西山南是一个公社,又在省会合肥附近,一搞包产到户,风声就传出去了,因此发生了很大波折。

22日,万里派省农委周曰礼、刘家瑞率工作组去调查考察。27日召开省委常委会听取汇报,专题讨论。多数人认为应该支持农民行动,又怕直接违背中央规定,比较犹豫。下午继续开会,万里请主管农业的书记王光宇介绍了当年实行“责任田”的始末和经验教训,最后万里说,对“包产到户”,过去批了十多年,许多干部都批怕了,就心有余悸,谈“包”色变。但是,过去批过的东西,有的可能批对了,有的也可能批错了,必须在实践中加以检验。我主张应当让山南公社进行包产到户的试验,秋后再总结,利大于弊。在万里主持下,省委决定把山南公社正式定为包产到户的试点,不宣传、不推广、不登报。这才算暂时保存下来了。

1979年是“责任制”在安徽大显威力的一年。农民的说法是,队不如组,组不如户。包产到组,去掉了“大锅饭”,还有“二锅饭”,最好是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更好。全省普遍大丰收,包产到户的山南公社,增产幅度比全省平均数高一大截,包干到户的小岗,夺了全省冠军。

安徽以1977年冬的“省委六条”为标志,农村改革开始起步。但从全国来说,这只不过是个前哨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才正式拉开了农村改革的帷幕。

 

改革开放的历史转折点

 

1978年底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的历史转折点。十一届三中全会在长期“左”倾错误、“文化大革命”积重难返之际,毅然废止“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决定把全党工作重点转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这次会议原定的议题是讨论今后两年的经济工作安排。因为粮食紧缺已成危机,所以会前准备了一个加快农业发展的文件。会议进程中,拨乱反正、全局性的工作方针成了中心议题。随着会议重点的变化,准备好的农业问题的文件也不能用了。原来起草的文件指导思想、形势分析、具体政策都不对头,当务之急是停止前一段以学大寨名义推行的那些过“左”的政策,恢复过去某些行之有效的政策,不是在原稿基础上修修补补就可以通过的。鉴于这种情况,会议决定重新起草文件,要求解放思想,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搞出一个大家能够接受的文件,这就是经过会议认真讨论后原则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决定草案提出7条主要经验教训,实际上都是对“左”倾错误的批判,归结到一点,就是“左”倾错误违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剥夺了生产队和农民的自主权,严重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

《决定草案》提出了25项农业政策,强调要调动几亿农民的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

《决定草案》还提出了纠正生产管理的“大呼隆”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规定了三个“可以”,即:“可以按定额记工分;可以按时记工分加评议;也可以在生产队统一核算的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实行超产奖励。”但接着《决定草案》又明确规定:“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可见“左”倾思想根深蒂固,绝不是一次两次就能清扫干净的。

 

新的矛盾和斗争

 

1979年的春天是改革开放的第一个春天,同往年没有多少区别,但农民和农村干部更感到温暖和舒适。中央有了新的政策,日子更有盼头了。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仍然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包产到户仍然是决不允许的,如果连这也想突破,仍然是方向性、路线性的严重错误。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新的矛盾和斗争。

农民是现实主义者,只要允许他选择,他一定选择对自己利益最直接、“看得见摸得着”的。文件对责任制的规定是“可以、可以、也可以”,广大农民对前两个“可以”不加理睬,纷纷兴高采烈地专挑后边的“也可以”大干特干。文件传达后,全国各地联系产量的包产到组、包干到组很快就普遍大幅度地增加了。到春耕时,全国已有200万个村的3亿农民实行包产到组,把公社化以来属生产队或大队集体所有的土地变为五六户的小组共同拥有。吃尽了“大锅饭”之苦的农民,如今对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看得见摸得着”了。他们莫不心满意足,欢天喜地。

突然,315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载了读者张浩的来信,并加上严厉的“编者按”,指责包产到组是“三级半核算”,动摇、破坏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必须立即改正。这引起了不小的思想动荡。

山东曾派出大批工作组下去纠“偏”,使蓬勃发展的包产到组大大下降,有些地方几乎销声匿迹了。

安徽顶住了这股风。万里说:“三级半有什么不好?为什么一定是三级而不能是四级?我看五级才更好哩!家家户户精打细算,生产会发展得更快。”在这场风波中,只有霍邱等个别县受到影响较大,全省继续大力贯彻“省委六条”,沿着正确的方向大步前进。包产到组、包干到组的责任制蓬勃发展,农民积极性高涨,有些地方实际上是明组暗户,包产到户也在逐渐增多。在万里影响下,不少农村领导干部对此采取“睁一眼闭一眼”的态度,放手让农民到实践中去探索、去创造。有人把肥西山南的包产到户告到中央,万里干脆向中央请示,把它作为省委正式的试点。

 

 

 

19797月,邓小平和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在黄山

 

四川省在农村中大力推行生产责任制和让农民休养生息的方针。这个号称“天府之国”的人口最多的农业大省,经过“文化大革命”竟变为缺粮的省份。实行新方针后生产面貌迅速改变。整个农业生产的增长速度,由“文化大革命”期间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变为高出全国平均水平之上。“张浩来信”事件之后,四川引起过思想混乱,省委为此发出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肯定了前一段各地积极试行“分组作业、定工定产、超产奖励”的做法是克服平均主义和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好办法,要求继续坚决贯彻执行。省委还用扩大自留地的办法增加农民的实惠。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心里有一杆公平的秤。谁为农民办事,为农民利益说话,谁就会得到农民衷心的拥护和爱戴。安徽、四川是农村改革初期两支辉煌的火炬,当时广泛流传过关于吃米吃粮的民谚,就是颂扬这两省的领导人的,年龄大的人至今仍记忆犹新。

贵州省在1978年秋后,有60%左右的生产队自发地搞起了定产到组的责任制,其中10%实际是包产到户,农民积极性很高,效果很好。“张浩来信”事件之后,有些干部动摇了,到处打听“中央的新精神”,有的还去纠“偏”,给生产造成了损失。《贵州日报》就此发表了一篇短评:《定产到组姓社不姓资》。农民见了视为珍宝,剪下来放在口袋里,碰到纠“偏”的干部就拿出来同他辩论:“到底是你的道理对还是报上的道理对?”省委第一书记池必卿说:“一年来,农村的局面是一场拔河赛,那一边是千军万马的农民,这一边是干部。”他号召干部不要再当“顶门杠”了。

但是中国太大,经济发展太不平衡,农村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对改革的态度大不相同,进展的程度也差异甚大。共同的规律仍然是:越是贫困的地区,农民改革的要求越迫切,行动越积极。有些省旗帜鲜明地肯定人民公社,反对包产到户。有些省则尽可能避开这个敏感的问题,不回答可不可以包产到户,最大胆的也不过说:“各种办法都可以试。”

19799月召开了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会议根据前一段实践中的反映,修改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并正式公布。万里在小组讨论时继续提意见,接着又去找胡耀邦,建议取消“两个不许”。胡耀邦说:“我再去做做工作。”正式公布的文件把两个“不许”改为一个“不许”、一个“不要”,即“不许分田单干,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对包产到户,由“不许”改为“不要”,口气比较缓和了,而且允许某些例外,开了一条小小的门缝。

这是刚从地方调到中央任职的总理改的。他受中央委托,根据试行结果对文件作最后修改。他审时度势,字斟句酌,才写下这些既推进改革又不会引起激烈反对的话。对此千万不可小看。以“包工到组、联产计酬”为突破口的广大农民,后来就是从这一条小小的门缝里挤出来,掀起了包产到户的历史大潮。

 

阳关道与独木桥的大争论

 

1980年包产到户由暗到明,由少而多,引起了全国性的大争论。在党政各个部门和全国的各个角落,到处议论纷纷。有说“好得很”的,也有说“糟得很”的,各有理由,谁也说服不了谁,而且似乎越是领导干部,思想阻力越大。中央部门和省的领导人对包产到户大多持怀疑态度,有的人甚至说:“我要保持革命晚节,坚决反对包产到户,反对单干!”胡耀邦、万里和其他领导人分别到西北、东北各省,一个省一个省地了解情况,耐心细致地做说服工作。

在这关键时刻,按照我们国家的惯例,需要有一位最高的权威来做出决断。这位权威已由毛泽东变为“三落三起”的邓小平。他在531日发表了《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重要讲话,热情地肯定了安徽肥西和凤阳农民的创造,指出对包产到户的担心是不必要的。他还强调:“总的来说,现在农村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还是思想解放不够。”这是对包产到户最及时最有力的支持。

 

 

 

邓小平

 

8月底,经全国人大批准,国务院领导进行了调整,换了新的总理,万里为副总理兼农委主任,主管农村工作。他又一次去找胡耀邦,恳切地说:“农民的行动是正义的,是一条出路。但中央文件一直没有个肯定的说法,支持农民的正义行动变成不合法的事情,这样下去怎么行哪!”

914日至22日,刚刚调整的中央领导班子召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第一书记对包产到户问题进行专题座谈,会议争论很大。开始只有辽宁的任仲夷、内蒙古的周惠、贵州的池必卿等几个人明确表示支持,多数保持沉默,也仍然有提出尖锐指责的,会几乎开不下去了。农委副主任杜润生受中央委托,会前准备了一个文件,避开会议的争论,从另一个角度做了解释说明。

他讲话中引用了大量调查材料,作了比较客观的分析,说服力较强。经过讨论,基本上达成了共识,认为包产到户是必要的,至少应在贫困地区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权宜之计或特殊政策,不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会议对文件做了两次修改,终于一致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几个问题》的通知,即中发198075号文件。文件强调推广责任制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允许有多种经营形式、多种劳动组织、多种计酬方法同时存在”“不可拘泥于一种模式,搞一刀切”。指出对贫困落后地区,包产到户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的措施。75号文件并没有达到万里的期望,但毕竟是农村改革突破阶段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文件,它肯定包产到户是一种群众乐于接受的责任制,承认群众自由选择的权利,不能自上而下地用一个模式强迫群众。

 

 

 

吴象(左二)与杜润生一起考察乡镇企业

 

然而实践总是最有说服力的。1980年是中等年景,年终统计:生产队核算的基本上不增不减;实行“包产到组”的增产10%至20%,实行“包产到户”的增产30%至50%。“队不如组,组不如户”,这句话1979年在安徽已得到过证明,一年后又在全国再一次得到了证明。

 

 

 

 

开创新局面的1号文件

 

1981年,中国农村中蕴蓄已久的改革浪潮,逐渐由劣势转为优势,变为汹涌澎湃的主流。阳关道与独木桥的大争论促进了包产到户全国性的大发展,越来越多的人纷纷以羡慕的目光投向这些小溪中激荡的春水,怕被指责为复辟资本主义的恐慌心理几乎消失殆尽。

1981年冬天万里主持召开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是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负责筹备的。各地传来的讯息,几乎都是“队不如组,组不如户,不包到户稳不住”。会议讨论中逐渐取得共识,应当给包产到户上个社会主义的“户口”。会议纪要作为19821号文件发出,这个文件最引人注目之处,是承认目前实行的多种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其中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包干到组;包干到户。也就是说,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终于上了社会主义的“户口”,过去把包产到户视为分田单干显然是个“误解”。

1982年可以说是大包干总进军的一年。当年的1号文件下达后,包干到户得到中央明确肯定,由贫困地区向其他各类地区迅猛扩展,形成不可阻挡的燎原之势。但是,经济发达地区、水利设施比较完善的灌区、产量高征购任务重的产粮区是不是也可以搞大包干呢?

19821号文件下达后,江苏省在这方面有新的突破和大的进展,增产效果非常明显。无锡县洛阳、武进县雀桥等公社摸索出适合经济发达地区特点的“专业承包、包干分配”的一整套新办法。这个办法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与鼓励。广东佛山这类发达地区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大好形势。于是,“发达地区不能搞家庭承包”这个禁区,被冲破了。

80年代前期是一个重大历史转折时期的开端,历史在这里拐了一个大弯。从1979年到1984年,是中国粮食连续增长幅度最大的时期,是农村经济繁荣发展最蓬勃的时期,是农民收入增长最快的时期。农村改革特别引人瞩目,它使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观点化为亿万农民的行动,由理论变成现实。

 

为什么要连续五年发1号文件

 

这个时期最脍炙人口的是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五年每年年初发出的1号文件。尽管事隔多年,谁也不大可能随口说出它们的内容,甚至连题目也难记清了。但是,亿万农民对五个1号文件却一直念念不忘,至今仍然怀着亲切而自豪的深情,把五个1号文件同那个辉煌的时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按世界各国的常规,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乡下人总是被动地跟着城里人转的。但是,中国却把事情倒过来了。农村改革激起了亿万农民空前的主动性和进取精神,成为开创新局面的动力。

为什么要连续五年发1号文件?1981年的12月,中央召开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会议文件最后审定已到年终,便作为1982年的1号文件发出了。这本来是巧合,但因为19821号文件深受农民拥护,反响特别强烈,中央书记处便决定此后每年年末开会,年初发1号文件,以显示其连续性、重要性和权威性,逐渐形成惯例。农民每到年初,就等着传达1号文件。普遍反映,连续几个1号文件,一个比一个“宽”,一个比一个“活”,一个比一个顺民心。使思想“开了窍”,致富“上了道”,吃了“定心丸”。

五个1号文件的最大特色不是做出规定来规范农民行动,而是一步一步按照农民的意愿和实践中的创造,完善政策,引导农民向前开拓改革的领域,终于确立和巩固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2年第一个1号文件彻底突破僵化的公社体制“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框框,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

1983年的第二个1号文件,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做出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评价,赞扬它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1984年第三个1号文件,重点是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定承包给农民的土地15年不变。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城镇做工、经商、办企业。按此精神,不久转发了农业部的报告,作为当年4号文件,提出社队企业改称为乡镇企业,突破各种限制,大大促进了农村工业发展,被邓小平誉为“异军突起”。

1985年第四个1号文件,进一步提出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第一项也是中心一项是改革统购统销制度。但这一改革已超出农村范围,而同城市改革、城市利益交织在一起,受到各种旧观念和习惯势力的抵制,各方关系错综复杂,任务更加艰巨,几经权衡,最后决定采取折中办法:统购取消,统销保留,成了无可奈何的“双轨制”。

1986年第五个1号文件,进一步提出摆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往说农业一靠政策,二靠科学,这次新提出“三靠增加投入”,而且强调要调整工农城乡关系。同时明确提出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允许其存在和发展。

五个1号文件,可以说是一步一步解除公社体制束缚农民的枷锁。最后终于水到渠成,使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取代人民公社,成为适合全国农村生产力水平的经营管理体制。

 

 

 

1985年初冬,吴象(左一)与万里在沂蒙山区农民家中

 

从人民公社体制到恢复农民家庭经营,历史绕了一个大圈,似乎又回到了原来的起点,其实这是螺旋形地上升了一个层次,对原来僵化的农业经济体制通过渐进式的改革实行了自我完善,使之变为新型的农业体制,一方面坚持作为农业基本生产资料——土地的公有制,另一方面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亿万农民通过承包掌握了自主权,得到了实惠,得到了自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中国经济开始出现快速增长的局面。

五个1号文件确立并巩固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而缔造了一大批市场主体,使千百万农民开始以市场为中心组织和调整自己的经济活动,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在农村的微观组织基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大潮,又推动着城市乃至全国走上改革开放的道路。

 

 

 

 

文章来源:吴象:《中国农村改革发展历程》,山西经济出版社,201911月。本次发表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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