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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是如何支持按劳分配问题大讨论的

发布时间: 2020-08-21

 

 

 

作者 | 于光远

(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发起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前副院长、荣誉学部委员)

 

 

 

编者按:

邓小平在19758月指出:坚持按劳分配原则,这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始终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不管贡献大小、技术高低、能力强弱、劳动轻重,工资都是四五十块钱,表面上看来似乎大家是平等的,但实际上是不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这怎么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1976年冬天,刚刚粉碎四人帮之后,于光远就约同几位经济学家策划以当时十分尖锐的分配问题为突破口,举办一系列批判倾路线的讨论会。在当时,人们对于分配上的绝对平均主义所造成的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状况十分不满。因此,恢复按劳分配成为一个很得人心的议题。

197741314日,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北京市委党校、北京大学等30多个在京单位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按劳分配理论讨论会。紧接着,在同年62223日和1025日至111日又召开了第二、三次按劳分配理论讨论会,第四次按劳分配理论讨论会在19781025日至112日召开。

在四次按劳分配理论讨论会期间,邓小平对于按劳分配问题做出了很多指示。下面我们发表于光远的回忆,以纪念邓小平这位伟大的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

 

 

 

邓小平

 

邓小平对经济学界的大讨论给予的支持,还有一件事情,就是关心和指导政研室写作按劳分配问题的文章。

事情的由来是这样的:197789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政研室冯兰瑞等人的文章《驳姚文元按劳分配产生资产阶级的谬论》。这是冯兰瑞等人在提交给第二次全国按劳分配理论讨论会的论文的基础上写的。文章引起了邓小平的注意,他看了之后找我们谈话,肯定这篇文章的观点是对的,但是有点放不开;指示政研室组织力量再写一篇大文章。谈完话后,我就到冯兰瑞家里,向他们传达了邓小平的谈话。

按照邓小平的意见,政研室组织撰写按劳分配的文章,由林涧青负责,冯兰瑞、林子力等人起草。11月,冯兰瑞他们写出了《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一文。但是,当时感觉文章不大理想,所以决定不用“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而以“严实之”的笔名发表。文章发表在1978227日的《人民日报》上,文章鲜明地指出,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要不要坚持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关系到能否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关系到能否迅速提高劳动生产率、高速度地发展国民经济,关系到能否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改善人民生活,关系到能否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

同时,政研室继续组织重写一篇文章,仍旧由林涧青、冯兰瑞他们负责。为了写好这篇文章,还从人民大学专门借调熟悉劳动工资问题的赵履宽参加写作。冯兰瑞还带着几个人到开滦煤矿、淮南煤矿做调查,同行的有赵履宽、胡冀燕等人。

写按劳分配问题的文章,是要从理论上进一步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但是同揭批“四人帮”篡党夺权的阴谋相比,理论上的拨乱反正很不容易。

这年二三月间要召开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准备《政府工作报告》时,有的起草者提出要把1974年“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指示”写进去。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对当代社会、当代世界历史发展和未来预见的规律性的认识。把某个人的理论见解称为“指示”,本来就是违背常识的。可是在那场“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不仅发生了这种事情,而且还堂而皇之地加以宣传。

“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指示”,其实不过是1974年他在听取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时的几次谈话。这些谈话传出来的内容是:“现在实行的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等,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应该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19752月,党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学习毛泽东上述“有关理论问题的指示”。

毛泽东的这些谈话,反映了他晚年思想中那些“左”的错误。如果还把这些内容写进“文化大革命”后国务院总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里,无疑是对在按劳分配问题上的拨乱反正设置思想和政治障碍。记得我当时表示反对,可是起草者为了“维护”伟大领袖的崇高威望,坚持要把它写进报告里去。但我还是非常明确和尖锐地表示反对。当然,我知道即使我说了也不会有用,因此我只说一次。我这个做法是要表明自己的态度:“我说了,我的灵魂得救了。”后来,《政府工作报告》的稿子没有写进这个“有关理论问题的指示”。我并不认为我在起草小组的发言起了什么作用,我估计邓小平或包括邓小平在内的某几个大人物反对写进那样的话起了作用。

这件事说明,对理论上的拨乱反正,人们的看法还存在很大分歧,推进这个进程还需要做极大努力。花了好几个月的工夫,林涧青、冯兰瑞、林子力等人又写出了新的初稿,政研室的几位负责人作了讨论和修改,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之后,拿出了报给邓小平的送审稿,题目定为《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

328日,邓小平召见政研室负责人,谈对这篇稿子的意见。邓小平肯定:国务院政治研究室起草的《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这篇文章我看了,写得好,说明了按劳分配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不是资本主义的。同时他又说:有些地方还要改一下,同当前按劳分配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联系起来。

 

 

 

谈话中,邓小平对按劳分配问题作了阐述。他说: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根据这个原则,评定职工工资级别时,主要是看他的劳动好坏、技术高低、贡献大小。对过去片面强调政治态度,甚至把政治态度作为衡量的唯一标准的“左”的做法,邓小平指出:政治态度也要看,但要讲清楚,政治态度好主要应该表现在为社会主义劳动得好,做出的贡献大。处理分配问题如果主要不是看劳动,而是看政治,那就不是按劳分配,而是按政分配了。总之,只能是按劳,不能是按政,也不能是按资格。

邓小平说:我们实行的是低工资政策,这是一个相当长时期的政策。现在八级工的工资最高额是一百零几元,将来随着生产的发展,工资要逐步提高,各级工资数额要有所增加。现在小学教员的工资太低。一个好的小学教员,他付出的劳动是相当繁重的,要提高他们的工资。将来,有些教得很好的小学教员,工资可以评为特级。各行各业都要设立特级,以鼓励人们终身从事自己的职业。

邓小平强调按劳分配要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必须是严格的、全面的,而且是经常的。各行各业都要这样做。今后职工提级要根据考核的成绩,合格的就提,而且允许跳级,不合格的就不提。

针对过去否定物质奖励的做法,邓小平指出:要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对干得好的、干得差的,经过考核给予不同的报酬。我们实行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的方针。颁发奖牌、奖状是精神鼓励,是一种政治上的荣誉,这是必要的,但物质鼓励也不能缺少。在这方面,我们过去行之有效的各种措施都要恢复。奖金制度也要恢复。对发明创造者要给奖金,对有特殊贡献的也要给奖金。搞科学研究出了重大成果的人,除了对他的发明创造给予奖励外,还可以提高他的工资级别。如果他干了几年,干不出成绩来,就应该让他改行。稿费制度也要恢复,并根据新的情况加以修订。

按劳分配是过去长期被搞乱了的一个问题,一系列体现这个原则的政策措施也被取消了。邓小平说: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有许多事情要做,有些问题要经过调查研究,逐步解决。有些制度要恢复起来,建立起来。总的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鼓励大家上进。

邓小平的这次谈话,后来以《坚持按劳分配原则》为题,收入了《邓小平文选》第二卷。

按照邓小平的指示,政研室又对文章进行了修改。430日,邓小平同胡乔木、我、邓力群谈话。他先询问了政研室最近的情况,胡乔木作了汇报。

邓小平说,今天找你们来,主要是谈按劳分配文章的事。文章其他部分都可以了,最后一部分讲到工资改革,有些话可以说得活一点。工资级别一定要有,而且定级别一定要以技术为主。工人的工资是不是一定八级,还可以考虑多几级。总之,八级工资制需要作些改革。行政人员的工资级别,也有一个改革的问题。

胡乔木表示文章再改一改,问邓小平改后是不是再送给他看一下。胡乔木说,先念同志已经看过这篇文章,他的意见是可以发表了。邓小平说,我不看了,不知先念同志有没有时间看。我看这篇文章可以了,你们再改一改,就送《人民日报》,可以用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

他顺便谈了“资产阶级权利”的问题,说:资产阶级权利问题,要好好研究一下,从理论上讲清楚,澄清“四人帮”制造的混乱。

55日,《人民日报》以“本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了政研室经过精心组织、反复修改的文章《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文章分三个部分:(一)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原则;(二)按劳分配的各种劳动报酬形式;(三)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这之前,虽然报纸上已经发表了不少有关按劳分配问题的文章,但大多是个人署名,这篇文章用《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全文约两万字,登在头版。它的名义、篇幅、规格,都让读者觉得不仅内容重大,而且背景不小,所以立即引起广泛的社会反响。人民出版社当月就出版发行了单行本,许多读者纷纷表示赞同和支持文章的观点。

 

 

 

然而,文章却遭到来自中央高层个别领导人的指责。文章发表后不到一周,511日,《光明日报》又发表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特约评论员文章,第二天,《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全文转载。17日,主管宣传工作的中央领导人在“毛办”讲话,点名批评了《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两篇文章,说:理论问题要慎重,《人民日报》就不够慎重。特别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两文,我们都没看过。党内外议论纷纷,实际上是把矛头指向主席思想。我们的党报不能这样干,这是哪个中央的意见?!要坚持捍卫毛泽东思想。要查一查,接受教训,统一认识,下不为例。又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方向不对,矛头是指向毛主席思想的。《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这是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涉及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重大的政策问题。他还指示中宣部要“把好关”。615日,这位领导人又在中宣部和中央直属新闻单位负责人会上,对包括这两篇文章在内的几篇文章再次批评,特别说到“特约评论员文章可要注意,有几篇不是那么恰当”。

看起来这只是围绕两篇文章的不同意见,实质上是“反对‘两个凡是’”和“两个凡是”之间的交锋。对“哪个中央的意见”的质疑,对“特约评论员文章可要注意”的警告,实际上挑明了中央高层的分歧。

邓小平对真理标准问题的文章和讨论、对按劳分配问题的文章和讨论给予了明确支持。他同我们谈话,旗帜鲜明地说:在理论上不能让步,我不劝你们在理论上迁就,迁就就会失去原则。

819日,他在同文化部负责人谈到理论争论时说,理论问题涉及文化部没有?主要是由两篇文章引起的。一篇是由上海(应为南京——笔者注)写的,送到党校。他说过这篇文章是马克思主义的,是驳不倒的,他是同意这篇文章观点的,但有人反对,说是反毛主席的,帽子可大了。另一篇是关于按劳分配的,他看了,先念同志也看了,提过意见,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文章。邓小平尖锐地指出,不要把什么都说成是人家心里有气,要让人说话。现在刚刚讲了一下,就说成是针对毛主席的,那怎么行呢?我说过要完整地、准确地学习掌握毛泽东思想体系。有人反对,问题是从“两个凡是”来的,那时我还没出来工作。我讲过那不是毛泽东思想,如果毛主席在世,也一定反对这种提法。我们做事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要认真思考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毛主席没有讲过的话多得很呢,比如引进先进技术问题,如不解决怎么加快四个现代化呢?我们不要下通知,划禁区,能够讲问题,能够想问题就好。要敢于正视现实,敢提问题、想问题,这样才能够很好地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为四个现代化服务。

 

 

 

尽管对按劳分配问题文章的指责来头很大,我们没有理会,继续推进按劳分配的讨论。8月,我们组织举行了全国性的农村按劳分配问题讨论会,全国十七个省、市、自治区及中央有关部门的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与会。会议讨论了三个问题:(一)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劳动报酬的形式;(二)对林彪、“四人帮”的流毒不可低估;(三)当前农业分配中主要倾向是平均主义。会议在指出当前农业分配中主要倾向是平均主义时,特别指出这与林彪、“四人帮”宣扬的“平均工分就是共产主义”“平均主义多一点,共产主义因素就多一点”之类的谬论有直接关系,理论上的是非搞乱了,需要加以澄清。虽然有的与会者依然肯定“大寨式记工法”,认为它是实现按劳分配的好形式,但是大多数与会者反映这种办法评分没有劳动数量、质量标准,干活无验收,难以掌握,结果还是按底分记分,实行平均主义的“大概工”,影响了社员的积极性。他们认为,学大寨不是照搬他们的具体做法,各地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做法。许多同志认为,定额管理、定额记工法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并且把劳动和报酬直接联系起来,把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统一起来,因而可以有效地调动广大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是当前农村人民公社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较好形式。

1025日至112日,我们组织召开了更大规模的第四次全国性按劳分配问题理论讨论会。这次讨论会正好是在中央工作会议前夕召开的。与会人员不仅有理论工作者,而且有来自工厂、农村和经济工作部门的代表,是规模最大、参加人数最多的一次按劳分配问题理论研讨会。讨论会主要讨论以下几个问题:(一)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客观经济规律;(二)贯彻社会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和按劳分配原则的关系;(三)劳动报酬的形式,特别是奖金和计件工资问题;(四)农村的按劳分配及其形式。

会议一开始就强调理论结合实际。参加讨论会的同志,不仅从理论上阐明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性质,而且深入讨论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问题。在讨论中,系统的社会调查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不少单位写出调查报告,为关于各种劳动报酬形式的分析提供了有说服力的论证。113日《人民日报》为此发出的消息《按劳分配理论讨论逐步深入》,对这场讨论的情况专门作了报道。报道说:“会议开得生动活泼,一扫‘四人帮’造成的理论界万马齐喑的沉闷局面,逐渐消除了广大理论工作者心有余悸的精神状态。”我以为,这里说的“心有余悸”,主要还不是对“四人帮”,因为那时“四人帮”被粉碎已经两年多了。实际上,当时人们更疑惧的,是担心受到“砍旗”的指责。

得到邓小平直接支持的按劳分配问题大讨论,不仅从理论上批判了“四人帮”,融入了以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为标志的思想解放运动,成为冲破“两个凡是”藩篱的一股力量,而且对实际工作产生了极大影响。这年5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有条件、有步骤地实行奖励和计件工资制度的通知。11月,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试行企业基金的规定》。试行企业基金制度,就是通过利润分配,使企业掌握一部分基金,主要用于奖励先进、增加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全国不少企业恢复计件工资和奖金制度,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热烈欢迎,有效调动了广大职工的劳动生产积极性。

 

 

 

文章来源:于光远:《我忆邓小平》,浙江人民出版社,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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